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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6月20日 星期五

立法會的職責

很多人都認為,立法會議員「厚多士」,在議會搞事,又拉布又掉蕉,甚至現在出現了衝擊,覺得他們阻礙了香港發展,搞亂香港,或令自己得益的議案無法通過

但別忘記,立法會的職責,除制定、修改和廢除法律,更要控制公共開支,及監察政府工作。立法會本應要制衡政府,阻止政府做一言堂,議員就是要反映民意,為我們發聲

可惜現在議員的比例,為政府護航的建制派和不由大多選民選出的功能組別議員佔較多,使政府很容易通過很多議案,使立法會的功能形同虛設,不能有效反映民意

既然議員未能在既定程序下制衡政府,阻止惡法通過,政府也越來越不理會民意,更專權更一意孤行,故議員只好尋求他法

衝擊和暴力是沒人想發生的,但當人民發現自己的聲音沒被政府聽入耳,發現自己居住的地方漸被專權支配,發現已無制度可制衡政府,發現政府不單莫視民意和不真心商討,更寸步不讓,衝擊和暴力是很容易出現的後果,正所謂「官逼民反」

說實在,彭順包小三、殘厠嘆啡,關我們甚麼事,為何人人關心關注,但東北發展、政改普選、中共白皮書、警察濫權…… 和我們每一個人、我們的下一代、香港的未來有關,為何你不去關心、不去發聲、不去理會你的未來?

香港有今日的自由,有咁的繁榮安定,你有咁多錢洗,都是靠我們、靠好多人、靠你去堅守和爭取的!

試想想,如立法會未能發揮應有作用,司法下的法官成了治港者,只為權力和政府服務,令人腐敗的權力就會無制肘地侵蝕香港,剝奪我們香港人的所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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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