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報章新聞圖片) |
不明白為何要用拉布的拖延策略,不明白為何要反對政府提交的替補機制條例,請看看潘小濤先生以下的解讀,或者可令你有更多的了解,不會因為幾百元的利誘,就不明究竟地示威,不論同意與否,也希望大家明白多一點,有自己的立場
我謹希望大家珍惜仍享有的選舉權利,讓大家自行選擇哪位議員有無得留低,而不是讓政府讓權力去蠶食我們的自由,蠶食我們的權利,箝制我們的選擇
「有人說,官方的替補機制條例『辭職議員同屆半年內不可再選』,好合理吖!最大魔鬼在於:用官權,剝奪了市民選舉和被選的民權!
這是「權力」為了達到某種政治目的(向西環交差、阻止民主派以此表達民意等),壓制「權利」的開始。今次是替補機制,下次可以是其他「浪費公帑」的人不能參選!
如果大部分選民認為,辭職的議員是在玩嘢,那就不再選他們,這就是對他們的懲罰,但是施罰的是我們選民,由我們作主,由我們的「權利」作主!但現在的替補機制,施罰方是政府(議案是政府提出的),由他們(政府+保皇黨)作主,是「權力」在作主呀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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